生活日报讯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明显攀升,有关房屋中介的投诉也随之增多。为此,历城区消费者协会于今天发布消费提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当心中介公司设下的四种“陷阱”
中介卖主共演“双簧”
近日,市民章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位于七里河路的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面积是68平方米;但当她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原房产证登记的面积为62平方米。卖主称是房改房,阳台面积5平方米没有计算在内。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也出面说:“卖主说的一点也不错。”有了中介的确认,章女士便将房款全部付给了对方,并付出了3000元中介费。但章女士随后从房管部门得知,房产证上的面积已经包括了阳台的面积。章女士这才明白中了中介和卖主的“双簧”。
委托合同暗藏玄机
个体经营者王先生今年1月份因急需周转资金打算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卖掉,并到一家房屋中介办理了委托手续。由于王先生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不太了解,所以在办理委托时也没十分在意。1个月后,王先生没有接到中介公司任何电话,而此时他的生意也有了转机,便不想出售房屋了。但当他找到中介说明时,却被告知此房已被卖出去了,而且客户已交了3万元订金,如果不再出售需双倍赔偿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相关费用,因为当时王先生在办理委托手续时办的是全权委托,如在买卖过程中出现违约由王先生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直到此时王先生才明白当初办理的委托手续有问题。虽然觉得自己的房子根本没卖出去,但也没有办法。
中介费外加费没谱
近日,消费者张小姐到历城区消费者协会东风分会投诉称,其通过某中介在银行按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看房时双方对收费没有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经验不足的张小姐以为房屋交易成功后也不过交给对方一定数量的中介费,对于中介费以外是否还有别的收费项目张小姐也没有多问。谁知房屋过完户并到银行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在缴纳中介费时,房屋中介却要她额外再缴纳一笔贷款手续费。
为牟私利一房二卖
贺先生近日在某中介公司看中了省城东部的一套二手房,双方约定售价22万元。由于当时手头钱不够,贺先生先交了1万元钱“订金”,中介出具了一张收据。但当贺先生将22万元房款凑齐时,却被告知该房已以25万元的价格售出。贺先生提出让中介双倍返还“订金”时,中介提出那1万元钱不是订金而是预付的购房款,只能按照同期的银行利率的利息予以返还。直到这时贺先生才看清自己手中的收据只是简单地写着“今收到现金1万元”的字样,而没有明确注明该款是“订金”还是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