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交易契税税率昨起由1%调至2%~4%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7月25日07:46
来源:南阳楼市网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的通告,从昨日起,私有住房交易非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回归到4%,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暂按减半征收,也就是说,普通二手房的交易契税税率由原来的1%涨至2%。
商品房交易仍有“末班车”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大厅看到,交纳契税的窗口挤满了正在办理契税的市民。“涨了!”一位交易者告诉记者,二手房交易契税税率当天起由1%涨至2%,价值十几万元的房子,比以往就需要多缴1000多元的契税。契税窗口一位工作人员说,当天同时也是商品房买卖契税可以享受2%税率政策的最后一天,“要不,人咋会这么多。”工作人员说,6月1日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7月20日下午下班前还可以按2%缴纳契税,6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从7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按照4%的税率缴纳契税。“从明天起,都要按新标准执行。” 二手房契税税率回归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私有住房再交易有关契税政策的通告》称,凡2005年7月20日后(含7月20日)进行的私有住房交易(以房管部门确认后的含有评估或指导价的契税申报表时间为准),非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4%,普通住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暂减半征收;凡2005年7月20日前进行的私有住房交易(以房管部门确认后的含有评估价或指导价的契税申报表时间为准),仍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但应在7月30日前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完税手续,逾期不办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徐斌说,根据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住房结构,大力开发中低收入买得起的普通住房,抑制炒房,提高二手房交易成本。所以,从税收政策上进行引导,出台对二手房交易开征营业税,回归契税税率原来水平等新规定。
据悉,为了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市政府曾出台郑政[2001]14号文规定,降低住房二级市场房产交易税费交易标准,住宅面积不分大小,房产交易契税税率一律按1%计征,鼓励卖旧买新、卖小买大和产权互换的住房交易,其价款对等部分免收契税,超面积和超价款部分契税仍按照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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