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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契税昨起上调 郑州二手楼市雪上加霜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7月22日08:17 来源:南阳楼市网
记者昨日获悉,郑州市已从7月20日起取消了此前关于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的优惠政策。从7月20日起,郑州市二手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分别由原来的1%和2%提高至2%和4%,与新房交易的契税税率持平。对于刚刚因开征营业税而遭受打击的省会二手楼市,这一政策无疑是“雪上加霜”。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大厅,在契税征收窗口看到了郑州市财政局7月18日发布的通告。通告称,郑州市政府决定停止执行2001年出台的《郑州市住房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和2003年出台的《郑州郑东新区优惠政策》。2005年7月20日后(含7月20日)进行的私有住房交易,非普通住宅按照4%的税率征收契税,普通住宅按照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7月20日这个时间界限,财政局的通告解释说,以“房管部门确认后的含有评估价格或指导价格的契税申报表时间为准”。根据郑州市房管局、财政局此前发布的通告,郑州市普通住宅的标准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宅,非普通住宅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

    根据《郑州市住房二级市场管理办法》,从2001年1月1日起,郑州市二手房交易的契税税率从2%降为1%。2003年出台的《郑州郑东新区优惠政策》也明确,郑东新区的商品房交易契税也按照1%的税率征收。

    根据通告,凡2005年7月20日之前进行的二手房交易(以房管部门确认后的含有评估价格或指导价格的契税申报表时间为准)仍可享受原优惠政策,但须在7月30日前办理契税完税手续,逾期不办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此前不久出台的房产新政,从6月1日起,郑州市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要按照售房全部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和0.5%的附加税。新的契税征收政策开始实施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所需交纳的税率达到7.5%。业内人士认为,这样高的税率肯定会对二手房市场造成冲击。

    据郑州顺驰地产有关人士介绍,进入7月份以来,该公司二手房交易仍然低迷,与6月份相比没有明显提升。受此次契税税率上调影响,预计8月份的交易量仍不会很高。“根据目前的交易情况看,二手房的卖方通过提高交易价格的方式,将营业税转嫁到买方头上。因此,此次契税上调实际上更加重了买房者的负担。”

    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提高契税税率正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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