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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哪些人能买经济适用房?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6月14日13:36 来源:南阳楼市网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局备案处获悉,《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座谈会将于6月21日召开,目前已有20多人报名准备参会,如果市民还有感兴趣的,可以在15日前继续报名。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起草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使《办法(草案)》更切合本市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审议之前就《办法(草案)》的有关内容召开座谈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如果有好的建议,市民可发送电子邮件到fzlqw@zhengzhou.gov.cn,也可以直接送法制局。据了解,此次座谈会征集正式座谈代表15人,旁听代表若干名。有意并有时间参加者,请持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及个人书面意见,于6月15日前到市政府法制局报名,填写报名表。咨询电话:67186315。

     据了解,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比如户口、收入、是否参与房改、困难户等;对购房资格的监督措施,比如对符合购买条件的,要在购房人居住地和审批机构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接受投诉,进行核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条件,比如需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三年后方可出售,而且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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