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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6月08日07:54 来源:南阳楼市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从本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如实提供商品房的楼盘表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商品房拟销售的平均价格等,否则房地产开发商将被打入“不诚信企业”的黑名单中。
    在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通过“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网”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过专网管理系统同时将合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房产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哪家企业有虚假信息或违规行为,将在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上公示,将其打入“不诚信企业”的黑名单中。这些规定不仅可以有效地限制少数人通过认购房号炒房,还可有效地预防一些开发商一房多卖、重复抵押、合同欺诈等行为。
    据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操作系统将在6月20日全部完成,同日《办法》正式实施。20日后,郑州市将全面停止纸质合同备案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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