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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滩社区拆迁 到期没交房 过渡费翻番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6月07日07:42 来源:南阳楼市网

    2006年11月,管城区硝滩社区674户被拆迁居民就可搬进新居紫光花园了。

    “到期能不能入住呀?”“房屋质量咋样?”硝滩社区居民表达了这样的担忧。昨天,记者就居民担心的问题采访了管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朱占通。
  交房延期补助费加倍
  “旧房屋拆除了,新房还没有建好,让俺去哪里住呀!”采访中,硝滩社区的刘先生表示了担心。
  “到期不能入住,过渡费用加倍。”朱占通说,目前,用于安置拆迁居民的紫光花园图纸设计已报规划、消防部门审批,文物勘探工作也已进行了大半,拆迁基本结束,就连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安装、工程招投标等也将于8月底结束,9月份将正式开工建设,如不出现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春节前后,主体工程将有望完工,2006年5月份楼房主体可全部完工;随后,将进行绿化、水电、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建设,2006年11月份可达到回迁条件。
  他表示,如果到期被拆迁居民不能入住,自逾期之月起,拆迁过渡期间的安置补助费用将由原来的每月8元/平方米,增加至每月16元/平方米。
  房屋质量有保证
  房屋质量问题也不用担心,朱占通解释说,在建设安置房屋的过程中,他们将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从而选择有实力、管理好的施工企业,并通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旁站式”监督。另外,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也将派人介入工程质量管理。随后,他们还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
  早搬迁有奖励
  朱占通说,在此次拆迁过程中,放弃产权者,住宅房在第一阶段(2005年6月3日~6月12日)搬迁的,按照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再奖励3个月过渡费用;在第二阶段(2005年6月13日~7月2日)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
  实行产权调换者,住宅房在第一阶段(2005年6月3日~6月12日)搬迁的,按照有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40元,再奖励3个月过渡费用;在第二阶段(2005年6月13日~7月2日)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20元;超出第二阶段搬迁的住宅房屋不再有任何奖励。如居民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6208309、66208302进行咨询。
  拆迁最好签合同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学金提醒说,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好与拆迁人签订合同,包括被拆迁的房屋面积、结构、过渡期限、过渡期间的过渡费用支付、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拆迁人出现违约情况应承担的责任等有关事宜都要以合同文本的形式约定下来,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被拆迁人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过程中的搬迁费用、空调拆装费用、以前所交纳的天然气初装费用等补偿的标准也要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下来。
  他同时提醒居民,一定要保留好此次拆迁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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