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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益:买房信息谁提供 中介顾客说法不一!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5月18日07:50 来源:南阳楼市网
昨日,郑州市民朱孟新反映了他在买房中与房屋代购中介公司间发生的蹊跷事。
  今年3月15日,21世纪不动产郑州丰泰加盟店(以下简称丰泰加盟店)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称2004年12月7日,朱孟新以朱金中的名义与其签订了《房屋代购委托协议》。当日,其向朱孟新推荐了现住房。2005年1月4日,被申请人未向公司交纳费用,便与该房原业主自行成交。丰泰加盟店要求朱孟新向其支付佣金、违约金、调查费等共计9540元。
  对此,买房人朱孟新说:“我买的这套房子的原业主和我姐夫住在一个院子,我姐夫得到原业主要卖房的信息后告诉了我,并不是中介公司向我提供的信息。中介公司只向我提供了A房的信息,现在中介公司提供的客户服务确认单中的B房(即朱孟新购买的现住房)是他们私自添加的,所以我没必要向其支付中介费。”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东三街的丰泰加盟店。与朱孟新签订协议的职员耿俊霞说:“朱孟新不守诚信违约,我们的客户服务确认单没有私自更改。而且,我们不可能私自更改客户服务确认单。”
  中介公司和朱孟新签订的《房屋代购委托协议》的第二条第4款写道:“鉴于《房源登记表》、《客户看房确认书》是本协议的一部分,甲方(朱孟新)必须填写《房源需求登记表》,并在每次看完房完毕后,在《客户看房确认书》上签字认可。”但记者发现双方签订的《房屋代购委托协议》所附的《房源登记表》上,《客户看房确认书》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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