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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退房者可索赔升值差价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5月13日08:18 来源:南阳楼市网
李先生两年前在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并预付了房款,说好去年12月交房,可开发商却迟迟不办理入住手续。他现在想退房,可两年前的房价与现在的房价有天壤之别。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

     专家支招,李先生的这个顾虑大可不必,因为买房不仅可以用于自己居住,也是一种投资。既然两年前李先生付款看中这套房的价值,那预付房款之后根据约定此房即为李先生“所有”。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李先生可以分以下三步走:

     步骤一:如果现在的情况在购房协议上约定可以退房,李先生退房没有问题。

     步骤二:开发商拖延交房,李先生可依照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步骤三:买房时价格与现在的房价差,应视为李先生的投资所得,李先生可向法院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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