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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走上“ 统一”之路!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5年04月30日07:56 来源:南阳楼市网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的成立说明省会郑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迈出了一大步,将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改进住房条件,乃至郑州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4月26日上午,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成立揭牌仪式在郑州举行,标志着省会郑州自2002 年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撤并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住房公积金的属地化管理原则,省会郑州设立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省直、行业系统的管理中心作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分别设置省直机关、省电力、铁路、郑 煤集团四个分中心和省煤炭工业局、黄委会两个管理部。

    根据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房改(2002)150 号) 第八条: “ 分中心不是独立的事业法人,不单独登记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分中心实行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原有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原则上暂不占用分中心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可以实行内部核算,运用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单独列账,由分中心按规定分配和使 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占用”等有关规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管理部,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 四统一”管理模式。

    郑州市副市长丁世显在仪式上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2005年工作从六个方面展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个贷力度,使个贷额占归集额的比例再提高一点;加强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加快委员会办公条件的建 设,促进工作的展开;完善定期公告、公示制度,自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二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争取为郑州房地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市民居住环境的改变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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