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楼盘无论大小,在项目运作初期,皆是一个模式——项目售房中心、景观示范区及实景样板房等,会选择在某一个良辰吉日捆绑在一起盛大开放!
而且场景一律是:大红地毯,俏丽佳人,高雅音乐铺垫之下,亭台楼阁+潺潺流水+绿树红花+蜿蜒步道+一众嘉宾蜂拥而至。
然后,是富丽堂皇的售房大厅+极其养眼的样板房,作为压轴大戏。
在此目不暇接的美轮美奂全方位洗礼之下,你不心醉神迷?你不心驰神往?
据了解,南阳房地产在2018年起,逐渐开始集中供地,而这一时期所诞生的楼盘,基本上将于2021年下半年~2022年进入集中交付期。
那么,未来会发生什么故事?
有没有“货不对板”?
会不会“美女”变“丑婆”?
答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今天,来自北京的一则消息,让这个问题有了些许“微光”。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新建商品房交付样板间的装修装饰标准,应做到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以及项目实际交房状况均保持一致。同时,诸如噪音、污染、采光、丧葬等不利因素,应全面向购房人公示。
这里面最打动人的是这一句:
样板间需与实际交房状况一致!
在过往商品房的销售中,样板间过度装饰、过分美化,是时常被购房人吐槽的地方。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的焦点之一,就是规范交付样板间。
从8月16日起,新申请办理销售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在样板间设置时必须注意,对外展示的装修装饰标准和购房人收房时得到的实际标准必须一致,禁止“货不对板”。
京城就是京城,总是敢于开风气之先,而且总是“一举中的”。
比如,关于项目样板房的建设与设置,人家都做到了颇为“精细化”的规定:
1、关于交付样板间的建设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住房前,应按照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户型样式、结构尺寸、交付标准、施工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其中,项目有多个户型的,应设置主要户型(不少于两个)交付样板间,且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应至少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
当然,对于设置在建设范围内临建中的交付样板间,确因竣工验收需要无法保留的,开发商可以拆除,但应对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布设内容委托第三方公证。
同时,未设置交付样板间的,不得设置展示(宣传)样板间。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区住房建设部门应对样板间设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2、关于交付样板间的内部设置
为确保购房人“所见即所得”,通知提出“三一致”和“一不得”:
即交付样板间的装修装饰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
具体来说,就是开发商在制作展板、沙盘、楼书、图册、APP软件等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景观、小区道路等比例关系应与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一致;项目以外的展示内容应与现状保持一致,不得展示未建设内容。
与此同时,有三项内容是开发商必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的:
一是项目内外可能对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噪音、烟尘、污染、辐射、隐私、通风、采光、装修、丧葬等不利因素,应准确、全面地向购房人公示;
二是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分层平面图和立面图,以便购房人掌握采光通风井、设备平台位置等情况;
三是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商还应公示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设施设备共用、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等情况。
这样一来,可以确保开发商在宣传营销过程中做到童叟无欺,也可以规范项目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
翻译成南阳话,就是:
有啥说啥,没啥别乱说,坚决别瞎说!
否则,业主们在交付后拿自己房子跟样板房一对比,岂不是容易啪啪啪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