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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8部门“亮剑”楼市 目标:三年整顿四类乱象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21年07月26日17:28 来源:南阳楼市网
日前,住建部联合八部门对外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剑指楼市多环节乱象,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为住房市场监管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力争三年整治四类乱象

《通知》强调,要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4个方面大力整治,力争在3年左右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具体而言,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整治重点,《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在房屋买卖方面,将重点打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市场乱象。

在住房租赁方面,将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违法经营行为。

在物业服务方面,整治重点范围包括: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部门协同加大惩处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中的灰色地带,此次《通知》中还强调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和发挥部门协同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将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将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为了确保整治行动总体的顺利进行,此次每个部门还进行了十分明确分工,充分发挥部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

具体而言,发改部门负责协调汇总违规信息,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

《通知》还重点提到将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房地产调控持续密集发声

事实上,近段时间,政府部门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一直在频频表态。

今年以来,中央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房地产金融监管持续强化,多个热点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码,不仅从限购、限贷、限售等方面“补漏洞”,抑投机、保刚需,同时亦明显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力促市场情绪理性回归。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房地产调控政策依然密集发布,单月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52次,叠加1-5月的234次,2021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286次,仅次于疫情影响下的2020年。

而7月以来,仍有多项调控落地。如北京市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并针对新房市场拟出台销售新规;而上海、深圳等地也规范了二手楼市的交易,整治价格虚高及交易流程;杭州则叫停了目前市场住宅项目中商铺改商墅的行为,从而抑制高地价。

7月22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就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直接放下狠话:“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也强调,去年8月份提及的“三道红线”政策实施后,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据介绍,2020年,全国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和二手住宅价格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了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邹澜表示,这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是精准有效的。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房地产市场将规范化发展

对于上述通知中的监管内容和一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专业人士怎么看?

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这将使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将形成完整闭环。“从2019年6月部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到今天8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体秩序的全面整治规范,覆盖了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各个领域,联合部门也由原先的6部门发展为今天的8部门,增加了自然资源部、税务部门。从内容方面具体来看,全面涵盖了前期土地获取、开发、买卖、租赁以及后期的物业服务,涉及过程中的广告宣传、交易税费、资金来源等,至此,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形成完整闭环。”

数据研究中心分析称,此次8部门联合发文,传递了重要的市场信号,对于上半年以来部分城市出现频率较高的扰乱市场稳定的行为进行了总结和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调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网络媒体等各大社会主体,全方位全主体地进行市场监管,全面贯彻“房住不炒”,落实“三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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