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团购的看法-玉泉新城总经理庄宗汨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4年10月05日09:28
来源:南阳楼市网
2004年2月18日,玉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庄宗汨做客搜房网,畅谈团购。
对于团购给予种种特殊的政策或者是某种特殊的价格,因为我觉得那样对单个购买的客户是不公平的。
你说我抵触团购?我也不抵触,大家来我也接待,但是我和大家讲清楚,你们来牵合同或者是这些内容,该签的都签,刚才张大雷先生所讲的,比如说像装修标准,我举个例子,蓝宝国际公寓是精装修的房子,所有装修材料都是进口的,我全部标明产地是哪儿的,标明我的品质,就是我不怕签在合同里,该签我就签,因为我也知道很多发展商这方面不签在里头,这对客户来讲缺乏一种保障,也就是我们客户真正担心的是这个问题。
当然作为开发商有他开发上的过程,因为我经历过全过程,我知道,在某种时期某个特定阶段,开发商招投标没结束之前,他是不敢给你写这些东西的。但是我想开发商能不能承诺,在某一个时间点你给客户补一个这个协议,如果这个协议没签之前,客户是可以退房子的,也就是给客户个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那么客户还会有什么不放心的?所以,我觉得关键是开发商要从自身找问题找毛病,你哪儿没做好没做到,让人家对你如此不放心?然后找律师大家组织团购团结起来大家集体的力量来对抗你,其实没必要。你要做的就是公开化透明化,让大家知道你所有的事情的前提下来做所有的事情,那么在这种心态之下,这个合同你没有什么不敢签和不能签的.我想合同是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我想广大业主还是有这个分辨力,你不能单方的说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开发商也不可能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都要遵循一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这样的基础上把这个合同谈妥的。那么一家一户买房子的对待和一百两百客户集体来买房子是一样的,价格是一样的,合同也是一样的。
当然了,可能在签合同之中,尤其是补充协议的条款当中,不可能一开始想得那么周全那么细致,需要不断的补充,也就是我敢跟提出这个问题的人说,如果他说的问题在理,合情合理,我可以补充在补充协议当中去,如果前面已经签了协议的客户,需要补充这个,我们也会加以补充.其实不补充我们实际做的时候也是一视同仁的,比如说该处理的我们样都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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