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出让宗地界址平面界限以实测界址点坐标为准,竖向界限以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116.0-117.0)+24米为上界限,(116.0-117.0)-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29米。
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即宗地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二、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 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2月7日(工作日)。
(二) 报名地点:信臣路南侧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创业大厦七楼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三) 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竞买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在竞买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 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出让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五)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17时前。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账户: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账号:412001201018010137305。
(六)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在2012年12月7日17时30分前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 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办法:
(一) 挂牌时间:
(二) 挂牌地点:信臣路南侧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创业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竞买人的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在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高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挂牌出让宗地。
(二)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三)竞得挂牌出让宗地,凭南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发改、经贸、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的备案或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有关手续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特殊情况未能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已出让土地。
联系人: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潘勇
联系电话:0377-62378909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