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一名涉矿专业技术人员(地质或采矿工程师职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及出让文件索取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1日8:00至2011年12月1日10:00(正常工作日)到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股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套),并向我局递交书面竞买申请及其它资料,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10: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者,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股。挂牌起始时间:2011年12月2日8:00。挂牌截止时间:2011-02、02、04、05、06、07号分别为2011年12月16日9:00、10:00、11:00、15:00、16:00、17: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竞买申请。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3.2011-02、02、04、05、06、07号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分别为5.5、5、6.4、5.5、5.7、6.2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给出让方。
八、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股(人民路227号新广场对面)
联系人:邢志远 郭强 联系电话:0377-67233496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方城县文化路支行 账号:100425948350010001
开户单位:方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