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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登记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4年06月16日15:14 来源:南阳楼市网
权利人应当在执行协议或购房协议履行后3个月内申请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购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出售的新房,权利人申请房屋主权初始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与证件:(1)购房证明书;(2)商品房购销合同书(商品房预售合同);(3)房屋分户平面;(4)缴款发票;(5)交易监证文书和缴纳有关税费凭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出售的新房须预先登记,交易监证文书和缴纳有关税费凭据经权利人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进行交易监证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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