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阳楼市网>楼市资讯>购房常识>正文
按揭合同签定解除注意事项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4年06月16日09:56 来源:南阳楼市网
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称按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正常情况下,购房人即向银行抵押所预购的房产获得所需贷款,并由银行直接将款额代购房人支付给开发商。因此,在退房的前提下解除按揭合同的关键是必须符合银行还贷、解押的要求。其次是开发商依据合同对退房事宜提出违约赔偿方案。只要购房人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手续,并且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后,按揭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有关当事人可尽量采用变更按揭合同的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如购房人仅是向同一开发商要求换购一套住房,在得到开发商和银行同意后,只需办理相应的抵押物变更手续即可,只是新抵押物的价值不能低于原抵押物。

     如果退房时购房人或开发商已找到新的客户购买该房屋,且该新客户也愿采用按揭方式购房,则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按揭合同主体。这种方式手续较复杂,且新老客户须就以还贷款进行结算。 如果购房人退房时,既不另购房屋,也无法找到新的客户,则须取得发展商的同意,在承担因解除合同给开发商造成的全部损失的情况下,由开发商按照与购房人商议的办法向银行还清贷款,从而解除按揭合同。

     总之,购房人必须明白在预售合同依法生效后,在发展商并无过错的情况下,购房人单方面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应属违约行为,购房人宜采取与开发商积极协商的方式才能妥善地解除按揭合同。


——共 [1] 页——
    关键字:南阳楼市、南阳房地产、南阳房产、南阳地产、南阳房价、南阳新楼盘、南阳房地产市场行情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13598227718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