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阳楼市网>楼市资讯>楼市动态>正文
市房管局答复楼市网网友咨询及投诉 (11月)
编辑:南阳楼市网 2009年12月01日14:39 来源:南阳楼市网
楼市网网友:我在09年11月1日建设东路的清真寺安置小区交了2万元定金定了一套房,在11月10日准备去交余款的时候被告知那个房子要拆,后联系收钱的夏万泽经理,推托正在处理,说一个星期可以处理好,现在早就过了一个星期的期限,却迟迟未能处理,现在打电话联系也一直不接电话,房子也没有交给我钥匙,却连定金也一直不退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已经准备去法院起诉,请问那个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归何人所有,是否有登记备案,另外还有20多个已经付齐房款的住户,也处于焦急等待中,麻烦您把相关情况说明一下,不胜感激!

    房管局答复:经调查,该项目无任何建房手续,属违规建房,请你带上相关材料,欢迎到我局提供证据(张衡路与工农路交叉口东北角)。

    楼市网网友:我想咨询一下在是否具有预售楼盘许可证?好多购房户已经办理了按揭贷款并已经开始向银行按月交款,但是为什么在已经公布的具备预售楼盘许可证的楼盘信息里面看不到曙光大厦的名字?

    房管局答复:曙光大厦系集资房项目,按照房改集资房有关政策,集资房不得对外销售。关于该项目对外销售问题,我局已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规销售。

    楼市网网友:东方电力花园已经盖了多年,迟迟没有交房,工地经常处于停工状态,贵局也回馈督促东方地产尽快交房,可还是不见有什么动静,期待贵局能督促他们早日完工。

    房管局答复:由于该公司资金链紧张,施工进度缓慢,我们已多次与东方负责人沟通,并督促他们抓紧施工,及早交付使用。

    楼市网网友:11.18日晚,市丝织厂后街万盛时代家园,东易物业公司强行拆卸业主水表,造成我全家无法生活,这物业公司根本不叫服务公司,而是强盗公司,人员素质太差,霸道之极,请求主管部门能给予一个公正的说法。

    房管局答复:你所反映南阳市东易物业公司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南阳市东易物业公司擅自卸掉住户水表的做法欠妥,我们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但是,缴纳水费是你履行与供水企业之间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不缴纳水费,供水企业有权中止供水合同,不再供应“水”商品。物业服务公司仅是代收水费的单位,在供水部门没有落实抄表到户的情况下,你拒交水费将会引起供水单位对整个小区进行停水的惩罚。希望你能服从整个小区的大局。如果你对物业服务公司代收水费有异议,请你与其他业主共同协商,可以要求供水部门进行必要的改造,依法落实抄表到户制度。这也是物业服务公司的心声,请你理解。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若你与物业有纠纷,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可以共同决定依法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楼市网网友:凤凰城花园房子已交工两年多了,为什么不给办房产证?到底不办或办不成的原因在哪里?强烈要求陆行任局长给与解答!

    房管局答复:凤凰城项目原系南阳市有所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二期均办理了预售许可证,且大部分购房户已进行了合同备案。2008年7月因公司人事变动、管理松懈等原因造成一期多层房屋产权备案验收等资料丢失。为确保凤凰城项目的继续进行,保护购房户的切身利益,2008年12月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更名为天达置业有限公司。市房管局已根据住房户反映实际问题,通知开发企业继续查找有关档案,补办相关手续,尽快进行房屋登记事宜。

    楼市网网友:玫瑰园的销售证什么时间办下来呀?能不能给个准确的消息.到底有什么问题,请明说,好不好?

    房管局答复:玫瑰园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手续齐全,但由于港岛房地产开发的港岛艺苑小区,多年来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按照宛政办(2009)83号文件精神,暂停办理其它开发项目手续,现港岛艺苑项目的房屋产权登记所需手续正在抓紧完善,待该项目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玫瑰园的预售许可手续。

    楼市网网友:东方房地产在独山大道与光武路交叉口副食商贸城处准备开发,07年已经开始预售,钱交了2年,现在仍然没有动静,想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

    房管局答复:东方商贸城不具备预售条件,对于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销售的行为,我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预售行为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东方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楼市网网友:我想问一下,中州西路的中州大厦,阳光大厦,还有   南石医院边的祥和嘉苑,它们都能按揭,这些房子有手续吗,都没在房管局备案,将来能办证吗,敢买吗?

    市房管局答复:你所反映的三个项目均属集资房项目,按照房改集资房有关政策,集资房不得对外销售,如果你不是该单位职工,建议你不买为好。

    南阳楼市网QQ官方③群:27617535

    咨询及留言信箱:nyloushi@gmail.com

    我们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在南阳楼市网“楼市动态”栏目中集中转达市房管局相关部门的回复,感谢大家的关注。


——共 [1] 页——
    关键字:南阳楼市、南阳房地产、南阳房产、南阳地产、南阳房价、南阳新楼盘、南阳房地产市场行情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处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针对文章有什么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13598227718
文章搜索: